中国税制为什么对劳动重、对资本轻
「资本变形记」系列第四篇,可独立阅读。系列的判断之一是:大型生产国里,中国最可能建成规模化的“资本利润→全民”回流机制,形态会是“国资划转+保障”而不是“税收+现金”。本篇讲这个判断背后的机制——它藏在中国税制的结构里——以及这条路径自己的否决点。
事实:税负落在劳动上
中国税制对劳动重、对资本轻是事实。劳动所得适用 3%–45% 累进税率;资本所得基本是 20% 比例税,个人二级市场炒股差价 1997 年起暂免个税至今(财税字〔1998〕61号),持股超一年的股息也免(财税〔2015〕101号);财产环节几乎无税——无遗产税,房产税 2011 年沪渝试点后再未扩围,2021 年人大授权试点后财政部 2022 年即表态“年内不具备扩围条件”,2023 年立法规划未列入,实质搁置。税收大头是间接税:2025 年国内增值税占全国税收 39.1%、消费税 9.6%,间接税合计约六成,含在价格里由消费者承担;低收入者的收入几乎全部用于消费,实际税负是累退的——这不是推测,税收归宿研究(聂海峰、岳希明,《经济研究》2012;岳希明等 2014)的结论就是间接税累退、且个税的累进性不足以抵消。工资上还叠着名义约 35%–37.5% 的五险缴费(约三成企业按最低基数缴,实际负担打折但福利承诺也一起打折),经济学上大部分最终由劳动者承担。
再补一个精确化:真正缴个税的人是少数——2018 年起征点上调后,官方口径是城镇就业者中纳税人比例从 44% 降到 15%(约 6,400 万人);税务总局 2025 年披露,年收入前 10% 的群体缴了约九成个税,年综合所得 12 万元以下的汇算后基本不用缴。注意这说明个税本身累进性不弱——“对劳动重”的主力从来是社保费和间接税,个税只是没能把它们抵消。承担最重综合楔子的是城镇正规就业的工薪中层——恰好与 AI 替代的第一线是同一群人,两重压力叠在同一个人身上。
一个方法上的交代:以上是法定税率、征管结构与归宿研究的组合证据;分收入组的有效税率测算,学界仍在更新,方向上支持这个判断。
成因:路径依赖,不是有意压制
三个原因。一是征管能力——1994 年分税制时税务系统管不了几亿个人的收入,但管得住企业,税就长在了增值税发票链条和工资代扣代缴这些好征的地方,难核实的资本所得一直免着。二是增长优先——压低资本成本换投资和就业,是追赶阶段的自觉策略,税制顺着这个方向没有反向纠偏。三是既得利益——房产税、遗产税屡议屡搁,因为持有大量资产的人群正是政策过程中话语权最大的人群。
违和感的来源:公有制红利的兑现缺口
与“社会主义工人地位”的张力,来自公有制红利的兑现缺口。官方逻辑是工人利益靠公有制保障(土地、国企收益归全民),因此不必走“私有制+重税+高福利”的西方路子。但后半截兑现得不好:国企利润上缴比例长期偏低,土地出让收入变成了基建和高房价——高房价本身就是对工薪阶层的隐性税。名义上的公有制红利与实际税负分布之间的缺口,就是张力的来源。
要分开看的一点:劳动者谈判地位弱,主因在劳动制度而非税制——工会不独立、户籍限制、劳动法执行弱、灵活用工游离在社保之外;税制只是把初次分配的结果照单全收,没有纠偏。
这个案例说明的三件事
其一,强国家同样受集体行动问题约束。 本系列的核心论点是:利润回流对资本整体有利、对每个资本个体是纯成本,所以从不自动发生,历史上都靠外力强加。国家主导的路线常被认为可以绕开这个问题——决策快、执行力强。但中国税改的记录正好证伪这个假定:金税四期之后,征管能力已经不是主要约束,房产税还是不动——卡住改革的是既得利益。这与西方议会里的资本游说是同一个问题,只是换了发生场所:从院外游说变成体制内博弈。“决策快、执行力强”只在最高层意志明确、且不触碰核心资产人群时成立。
这一条还有个更硬的旁证:1997 年。 亚洲金融危机中,资本项目管制加上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,挡住了冲垮泰国、印尼、韩国的那套机制——1996 年中国的短期外债只占外汇储备的 23%,同期泰国 123%、印尼 166%(世界银行 WDI,下同),外部资本要攻击人民币,所需的杠杆头寸在中国建不起来。1998 年印尼 GDP 下跌 13.1%、泰国 7.6%、马来西亚 7.4%,中国增长 7.9%。这套管制当时逆着 IMF 推动资本项目自由化的主流意见,执行得又快又彻底——国家能力并不缺。能力在场而房产税二十年不动,能站住的解释就只剩既得利益。两件事难度悬殊,是因为性质不同:禁止资本跨境流动是否定性的,一纸命令即生效,受损的是外国投机资本,在国内没有政治代表;让国有资本的收益流向居民是分配性的,每一个受损方都在体制内有位置,也有说得出口的理由。
其二,中国的回流机制更可能走所有制通道,而非税收通道——但这条通道有自己的否决点。 既然对私人资本征税在政治上最难,而国家本来就是最大一块资本的所有者,“国资划转社保、提高国企分红上缴”就是绕开税政死结的路径——不用向私人资本收钱,直接分自己持有的那份。
不过“国家拥有所以容易分”只是会计上的便利,不自动等于政治上的便利。提高上缴同样要过一串利益关口:国企管理层的留存利润、地方财政(国企税利是不少地方的收入支柱)、产业政策目标(利润被要求投向“卡脖子”环节,和分给社保直接竞争)、国企自身的资本补充与债务压力,以及当期居民与未来养老金领取者之间的代际分配。所有制通道的优势要说得更准:它的否决点比税收通道少——2017 至 2020 年,93 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的 10% 国有股权真实划转给了社保,规模 1.68 万亿元;同期房产税纹丝不动,这是显示出来的相对难易。但划转验证的只是第一段:行政性的存量划转能够执行。从股权划转到稳定的收益流、再到居民可主张的受益权,后两段还没有走通——量级摆在这里:划转股权 2024 年底账面价值 2.1 万亿元,当年收到的分红只有 264 亿元,七年累计 1,116 亿元,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年的支出超过 6 万亿,差着两个数量级。准确的命题是:所有制通道否决点较少、存量划转已走过一遍,但“资本利润持续流向居民”这件事尚未发生,流量受国企盈利能力与产业政策竞争的约束。
不过温度计正在动: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(2014 年起五档、最高 25%)2025 年经国务院批准上调,2026 年预算进一步改为四档、最高 35%;2025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3,903 亿元,同比增长 73.3%,其中约六成调入了一般公共预算。这是本篇观察点在 2025-26 年的实时读数——所有制通道的流量表在放大,虽然离“流向居民”还隔着预算分配这一层。
观察中国因此不用盯个税改革:盯国企利润上缴比例与划转社保的规模(所有制通道的流量表),以及房产税立法有无实质进展(税收通道是否解冻的温度计)。
其三,中国做分红的意识形态成本比西方国家低得多。 候选国比较的维度之一是合法化资源——分红须被定性为“共有资源的股息”而非“救济”,才立得稳。西方国家要从零发明这个叙事(阿拉斯加用了油田,其他国家连这个都没有),中国不需要:宪法叙事本来就是“全民所有”,缺的从来不是说法而是兑现。上文说的兑现缺口因此是双面的——它现在是合法性的运维成本,但同时也是储备好的政策空间:哪天国资划转大幅扩容,官方解释框架现成就位,“兑现公有制承诺”比任何新立税种都省力。
把候选国比较的六个维度(财政能力、国家能力、政治联盟、否决点、合法化资源、外部约束)套在中国身上:财政能力(国资存量)、国家能力(金税四期后的征管与会计)、合法化资源(现成的公有制叙事)三项齐备,这在候选国里是最短的缺口清单。但缺的不止“政治载体”一项——还缺受益权的法律定义(划转的股权收益,居民并没有可主张的权利)、央地之间的分配规则、国资治理的透明度、跨代公平的安排。清单虽短,每一项都是真门槛。
这同时解释了两件事:为什么它在大型生产国里排在最前——别国要同时补税基和叙事,它不用;也解释了为什么它迟迟没动——缺口清单最短的国家,恰恰是唯一不靠选举压力驱动这类改革的国家。
最强的三个反驳
一、“轻资本是发展阶段的最优选择,不是缺陷”——最优税制理论的经典结果(Chamley-Judd)说资本税扭曲最大、长期最优税率为零,追赶型经济压低资本税负换投资是教科书正确。 回应:零资本税结果在新一代研究里已被推翻(Straub-Werning 2020 证明其推导依赖的假设不成立),且本篇的主张温和得多——归宿透明、财产环节从无到有、拉平而非惩罚,不是没收性资本税。让步:转型时点确实有真实代价,资本外流与投资下滑的风险是改革要付的价,这解释了一部分“屡议屡搁”,不能全记在既得利益头上。
二、“劳动报酬占 GDP 约 52%,与美国相当,何来对劳动重?” 这条要正面接:份额与楔子是两件事。劳动份额说的是初次分配的蛋糕怎么切——中国这个数字确实不低;税费楔子说的是政府从劳动收入流上抽走多少——名义约 36% 的社保加约六成的间接税负担落在劳动和消费上,而资本所得的楔子接近零。份额正常与楔子失衡同时成立,本篇的命题只是后者。
三、“国企利润归全民早就在兑现了——低价基建、就业稳定、危机托底,何必非要分红这一种形式?” 部分成立:基建和公共服务确实是兑现管道,全盘否认是不诚实的。但两点保留:其一,土地出让转化为高房价的那部分是负兑现,从工薪层往资产层倒抽;其二,现有兑现管道不可核算——谁受益多少、按什么规则,没有账本。本篇主张的不是“只有现金分红算兑现”,是兑现管道的可核算化:划转-收益-受益权这条线之所以重要,正因为它是唯一能记账的管道。
主要来源
正文数字的出处如下,逐项登记(数值、年份、置信度)见系列番外篇末尾的来源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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